我们所说的跨年申报退税,是指当年出口业务申报当年及以前年度之退税(指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前一年或前一年)。
跨境出口退税申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外贸企业。
1.每一年的出口退税都要分别申报,不同年度的出口退税不能单独存放在一个申报年月。
2.所属期和申报年度。
归属期指进入退税申报系统的“当前所属期”,其填写规则如下:
当申报不同年度的退税时,前一年出口的,其所属期适用上一年12月份的,如2021年出口的,进入申报系统时的所属期应填写202112;2020年度出口的,应填写202012。或以出口月为所属期(视各地税务机关规定);当年的出口使用本年度的:
比如:2021年4月出口的,在2022年申报退税的时候,它可以是202112,或者是202104。
根据以上规定,所属期只是为了保证默认申报年月的准确性,也可以不管此所属期但输入明细数据时要确保申报年月按上述规则填写。
如采用线型或单一窗口版,进入时没有所属期一说,而是在生成明细数据或人工输入时出现申报年月份。
3.批次:
如跨年申报上年出口业务时,未一次申报完毕,应分批申报。它是202112,第一次申报是001,第二次申报是002,如此下去就可以推论到…
4.联系编号:
关联编号的编制规则是6位年月+3位批号+8位流水号。如果2022年1月申请出口退税,申报年月为202112,第一批申报时,批号为001,关联号为202112001000000000。如本申报年月二次申报,关联号码从20211200200000001开始向下排列。
二、企业生产。
生产型企业在跨年申报退税时,可以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出口业务置于一个所属期,而不分是否申报上一年度出口业务。
所属期
生产型企业所属期直接按照纳税所属期填写。如果在2022年1月申报期申报,纳税所属期为202112,退税系统所属期填写202112;2月申报期申报期申报,退税申报系统将填写202201,退税申报系统将于2月1日完成。
注意:如使用线版或单一窗口版,进入时没有所属期,而是在生成明细数据或手动输入时出现所属期。
特殊情况:使用离线版本的,当年度申报前一年及以上出口业务退税时,申报系统的所属期应为上年度,明细数据在输入或生成明细数据时再修改为增值税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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