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香港公司不准备继续经营,最好的办法就是注销香港公司。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香港公司的任何董事或股东都可以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公司。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注销);
2.公司从未经营或提出注销申请后3个月内无经营活动和业务往来;
3.无未偿债务,且不是任何司法程序的一方;
4.公司资产在香港没有所有房地产(如果是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在香港也没有房地产)。
注销申请文件包括:
1)《结束业务通知书》
2)《不反对撤销公司登记的要求》
3)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
4)无经营业务声明或核数报告(如公司有经营)
5)“零”员工声明(如公司未经营)
注销流程:签署注销申请文件-提交《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税务局)-15个工作日起,取得受理收据-提交《终止业务通知书》和《个人公司注销申请书》-受理-登宪报(3-5个月)-公司注销申请完成,当日解散。
目前注销香港公司虽然说注销香港公司时间比较长,但是注销公司费用比较实惠,注销香港公司一般费用在1600元左右,只要公司每年做了年审审计,公司没有异常这个时间和费用是完全可以注销好香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