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基本条件
1.申请出口退(免)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出口货物为退税货物,即出口退税率不为0。出口退税率查询方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查询出口退税信息→出口产品退税率查询。
3.出口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核对比较一致。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
备案方式:1。电子税务局;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离线版。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二.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完成采购凭证退税检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使用(https:http://fpdk.hainan.chinatax.gov.cn)完成退税检查和确认。新备案的出口退税(免税)税务公司只有在发票核对通过后才能申报退税。如何检查发票是否已核对?“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我想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免)税申报-货物服务和服务退税申报-智能配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查看模块。如下图所示,如果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未验证”,表明发票未核实相应信息,不能申请出口退税;发票状态变成“已认证/已验证”退税申报退税。否则,系统会在申请自检时提醒您“无电子信息申请发票不予受理”。
三.出口销售发票
出口企业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为美元FOB价格转换为人民币价格。汇率可在销售当天或当月1日选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提前确定选择的转换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出口发票税率栏选择“零税率”,出口发票备注栏注明:FOB价.适用汇率等。
四.申请出口退(免)税
完成出口退税(免税)税备案,申请出口退税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比较,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外贸公司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出口退(免)税。
五.做好出口商品备案单管理工作
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天内,应妥善保留相关备案文件,并按申请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文件目录,标明文件的存放方式,供税务机关核实。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备案文件如下:
1.出口企业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公司采购合同);
2.出口货物的运输文件(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票据.托运人出具的邮政收据、国内运输发票、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票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委托报关单位开具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如果您无法获得上述文件,您可以使用其他具有类似内容或效果的信息来记录文件。除另有规定外,记录文件由出口企业存放保不得擅自损坏,保存期为5年。
未按规定备案的出口商品(因出口商品的交易方式特点,企业无相关备案文件的除外),不得申请退税(免税)税,并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税(免税)税的,申请负申请抵消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