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个出口退税申报时间节点。所有出口退税外贸企业都要在以下时间节点前检查是否有遗漏退税的相关文件或信息!
一、出口退税申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的出口企业,应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期限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逾期不申报退税。
二、出口免税申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商品和服务,应在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前办理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申报。逾期不申请免税。
三、出口免税申报延期
需要办理出口企业延期申报的,应当在次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前申请。
四、不能收汇申请
出口企业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的,应当在下一年度4月增值税申报期限前提出申请。
五、无相关电子信息申请
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前,出口企业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六、委托出口确认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申报的货物(仅指中国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七、代理出口商品确认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委托出口报关的出口企业,应在2023年4月15日前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八、来料加工出口商品免税核销
出口企业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海关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应于2023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商品免税核销手续。
九、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
2023年4月20日前,出口企业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应申请办理。
十、出口纳税申请
2022年出口企业出口商品劳务适用纳税政策的,应在2023年6月增值税申报期结束前申请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