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准备出口退税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指货物进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请手续,以便海关通过检查和检查填写的票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文件,是外商购买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会计部门凭此记账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取货发票。提供取货发票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出口产品的供应商、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以及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取货费用。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商品的生产企业,在岸价CIF结算的,还应当附赠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公司,还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进口材料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材料的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的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各种税额。
7、商品纳税证明。
8、已核销出口收汇证明。
9、其他与出口退税有关的材料。
第二,出口退税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在消费税和增值税征收范围内。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增值税应税商品,除免税农产品和直接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买外,以及11种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木制一次性筷子、珠宝和玉石。
2、必须是报关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就是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是否报关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兔)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3、必须是在会计上处理的货物。出口商品只有在会计上进行出口销售后才能退税(免税)。如果不在会计上进行销售,则不能退税(免税)。
4、必须是收货汇款和已核销的货物。
第三,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材料:
出口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相关文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程序。
2、税务机关预审:
出口商申请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预审不合格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立即向出口单位提出纠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由其自行承担。撤销退税文件,调整申报材料。
3、出口退税申报审批:
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免税)税申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申请凭证和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核实申请数据之间的相应关系。
4、退税正式办理:
税务机关对出口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批后,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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