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盈代理记账公司的办公室来了为老客户乔总,两人一边品茶一边聊天,问着彼此的近况。乔总提到2020年度企业的生产比较平稳,平均资产总额3000万元,平均从业人员60人,销售收入26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350万元。她了解到,最近国家一直对小微企业有利好政策,但如何在自身企业运用,还是希望小盈多多指点。小盈建议道:“可以考虑采取合理的办法,抓大弃小。通过公益性捐赠小部分利润,让公司成为一个合格的小微企业。”
【分析】
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有较大优惠,如何抓住“大”至关重要。乔总的公司除利润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以合理分离出去小部分的利润,使之特合“小”的标准,从而达到增加净利润的目的。
【对比】
筹划前,利润不作调整。
具体计算:
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50.x25%=87.5(万元)。
净利润为350-87.5=262.5(万元)。
筹划后,利润作调整,假设该公司将利润的15%按照税法要求的条件进行公益性捐赠。
具体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350x(1-15%)=297.5(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x25%x20%+(297.5-100)x50%x20%=24.75万元)。
净利润=297.5-24.75=272.75(万元)。
【结果】
通过捐赠适当让利后,在进行记账报税时,净利润增加10.25万元(272.75-262.5)。
政策依据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规定: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