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总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板,去年与政府合作了一个商品精装房的项目,经过一年的建设和装修,整个工程将近尾声,现在急需采购一批家具。经过初步估算,这批家具总价值约8000万元。其中包括原材料6000万元和加工费2000万元。
一开始,钱总准备仅就加工费用这一项与家具厂签订合同,原材料等金额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从委托加工合同所载金额中减除。但因家具厂属股份制企业,部分董事会成员认为在原材料取得途径方面难以变通,导致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钱总只能请教代理记账公司的小盈。
【分析】
经过简短的电话沟通,小盈认为,既然对方不认可压缩金额的方案,也不要强求,只能从完善合同条款方面入手,做到精确核算。印花税法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在该笔业务中,公司方面应就相关税目分开进行核算,让合同上不同税目的金额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比】
筹划前,不分别记载金额,按总价值计算应纳税额,从高适用加工承揽合同0.5%税率,某家具厂和企业均应纳印花税4万元。
具体计算:
应纳印花税=8000x0.5%=4(万元)
筹划后,分别记载金额,按材料费和加工费分开缴纳印花税,某家具厂和企业应纳印花税3.4万元。
具体计算:
应纳印花税=8000x0.3%+2000x0.5‰=3.4(万元)
【结果】
同一凭证,适用不同税率的经济事项,分别记载不同事项的金额,在记账报税时便可以节省0.6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现行印花税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比例税率共有13个税目,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其中:借款合同,适用税率为0.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适用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适用税率为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适用税率为1%;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予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适用税率为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