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放是小盈的老同学,2019年响应政府号召回乡创业,在小学附近开办了餐饮公司,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可以取得利润总额8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放放准备继续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来经营餐饮公司。所以,特意咨询了在财务代理公司工作的小盈。
【具体计算】
放放的公司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放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80×35%-6.55=21.45(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令第512号发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分析】
建议放放设立甲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来经营餐饮公司,同时将甲公司取得的利润保留在公司层面继续扩大经营。自2019年度起,小型微利企业,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仅5%。
【具体计算】
甲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80x25%x20%=4(万元)
【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每年在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税:21.45-4=17.45(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2、《企业所得税法》;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