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迪四五年前就自己创办公司当了老板,这几年生意一直都做得挺好的。最近,公司在办理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2016年度有280万元亏损尚未弥补,预计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为0,2022年度的利润总额为63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事项。为了更好地进行税务筹划,迪迪特意打电话咨询了自己的好姐妹,在财务代理公司上班的小盈。
【具体计算】
甲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为0,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但最长不能超过5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不能超过10年)。甲公司2015年度的280万元亏损将过期作废。甲公司2021年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630x25%=157.5(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分析】
小盈建议迪迪在2021年度采取措施提高利润总额,如提前确认部分收入,推迟固定资产的购置,减少原材料的采购,将部分高管、员工的工资、年终奖推迟到2022年度发放等,将甲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提高至280万元。该280万元可以弥补2016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增加了280万元,甲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总额因此将减少至350万元。甲公司2021年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50x25%=87.5(万元)。
如甲公司能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亏损结转的期限将延长至10年,也就不需要在2021年度采取措施提高利润总额,按原定方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可。
【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迪迪的公司在进行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税:157.5-87.5=70(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