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老邱积极响应国家双创政策,在老家创办了一家公司。这两年,老邱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公司在职员工有800人,人均工资为4600元。2021年公司向员工集资人均11000元。假设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如何计算老邱公司应多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以及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呢?为此,老邱特意请教了财务代理公司的小盈。
【筹划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扣除,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x1x(10%-6%)=75.2(万元)。甲公司为此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75.5x25%=18.8(万元)。甲公司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x10%x20%x800=16(万元)。
【分析】
小盈建议老邱将集资利率降低到6%,这样,每位职工的利息损失:11000x(10%-6%)=1034(元)。甲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来弥补职工在利息上受到的损失,即将1034元平均摊入一年的工资中,每月增加工资34元。这样企业为本次集资所付出的利息与纳税筹划前是一样的,职工实际获得的利息也是一样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支付的集资利息就可以全额扣除了,而人均工资增加87元仍然可以全额扣除,由于职工个人的月工资没有超过《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扣除额,因此,职工也不需要为此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筹划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18.8万元。另外,还可以减少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x800x(10%-6%)x20%=15.04(万元)。
【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老邱公司及其员工在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税:18.8+15.04=33.84(万元)。
如果将全部利息改为工资发放,就根本不需要代扣代缴利息的个人所得税,而职工工资由于尚未达到5000元,实际上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和职工合计节税超30万元。除利息以外,其他具有扣除限额的支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向其他支出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