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前几年积极响应国家双创政策的号召,创办了一家公司。经过这几年的经营,小美的公司发展规模也在逐渐扩大。现在已经有1万多名员工。所以就税务筹划问题,小美详细咨询了合作的财务代理公司。
经过详细了解,小盈得出以下信息:小美公司员工的人均年薪为28万元,人均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16万元。
【筹划前计算】
小美公司人均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万元,人均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0×10%-2520=9480(元)。
【具体计算】
小盈建议小美从员工的应发工资中为全体员工统一购买符合税法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员工人均年缴费2400元,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所以,人均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0-2400)×10%-2520=9240(元)。
【筹划后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小美公司在进行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省人均年税为:9480-9240=240(元),全体员工每年可以节税:240×10000=240(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3、《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