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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多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小舟是小盈的老乡,读书的时候就是一名学霸,现在是一家有名的建筑公司的工程师,每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2021年度,小舟取得一项专利,授予甲公司使用十年,专利费总额为100万元。关于专利费支付方式,甲公司设计了三套方案:

  方案一,每五年支付专利费50万元,共支付两次;

  方案二,每两年支付专利费20万元,共支付五次;

  方案三,每年支付专利费10万元,共支付十次。

  因为涉及到财税问题,小舟特意上门拜访了在财务代理公司上班的小盈,想让小盈帮忙出谋划策,寻求一个最佳的方案。

  【筹划前计算】

  在方案一下,小舟取得50万元专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4.4-3.6)x10%+(30-14.4)x20%+(42-30)x25%+(53.6-42)x30%=10.68(万元);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68x2=21.36(万元)

  在方案二下,小舟取得20万元专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4.4-3.6)x10%+(23.6-14.4)x20%=2.92(万元);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92x5=14.6(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21.36-14.6=6.76(万元)

  【具体分析】

  小盈建议小舟选择方案三,小舟取得10万元专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x10%=1(万元);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x10=10(万元)

  【筹划后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在进行记账报税时,方案三比方案二节税:14.6-10=4.6(万元)。方案三比方案一节税:21.36-10=11.36(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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