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如何纳税?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问: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他人代办时提供委托书即可。
问:增加股东,具体应办理什么变更登记?
答:如果增加股东同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如果只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需要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问:股东能否单方面将所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答:不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问:股东出资是否必须出具验资证明?
答: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问:两个以上股东都要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如何处理?
答: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外国投资者收购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但外国投资者没有将股权转让款打入该内资公司,能否直接撤销之前办理的股权转让手续?
答:不可以,办理完股权变更手续之后,该股权变更已生效,不能撤销之前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建议以公司名义向外国投资人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