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线《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快速反应工作。其主要内容为: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大数据、风险指标模型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发票领用、开具、抵扣(退税)等环节实时监控纳税人风险状况,评定风险等级或预警级别,并实施分类管理。
经税务机关评定的中高风险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票种核定、发票领用等业务时,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02.上线《企业所得税一键零申报和批量零申报》售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方便纳税人,电子税务局上线企业所得税一键零申报和批量零申报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进行网上申报。
-键零申报适用对象包括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且按照实际利润预缴的居民企业”或“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申报属期所在年度内没有变更过征收方式且申报属期为2020年6月及以后;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上月(季)度申报为零申报的企业(纳税人本年首季度申报时不需要此条件)。
03.上线《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电子税务局上线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功能,满足以下场景的纳税人可以使用该功能办理业务。
(1)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2)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3)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已离职,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且确实无法联系纳税人的,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解除其
(4)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04.上线《企业所得税申报后退税提醒功能》
电子税务局上线企业所得税申报后退税提醒功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完成后,如果纳税人存在汇算结算可退税款,系统将自动提示“存在可退税款,是否需要申请退税”;纳税人选择退税可链接到退税文书申请页面,申请退税数据自动预填。
05.上线《自然人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境内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可使用个人实名账户,选择“自然人登录”后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此备案为免受理免审核事项,申请一旦提交成功,系统自动生成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并向经办人发送短信,纳税人凭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前往指定银行付汇即可,无须打印纸质资料。
06.《三方协议签订功能优化》
三方协议签订功能优化,纳税人如果已经签订社保缴费的三方协议,当在电子税务局使用相同账户和同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签署三方协议时,可以免去银行验证,签订成功后,可使用同一个银行账号扣缴-般税费和社保费。
07.上线《“九税合一”税种综合申报》
电子税务局上线“九税合一”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实现多税种-次填表、合并申报”。纳税人可通过“税种综合申报”功能一键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共9个税种。
08.上线《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新版》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正式上线,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附表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该报表自非居民企业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启用,建议纳税人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填写和报送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