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或不完整的备案文件
由于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文件备案规定认识不足,导致文件备案和出口文件备案管理存在问题,导致虚假备案文件。因此,税务局有很多企业收回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因此,出口退税企业应重视文件管理。
2.发票管理不规范
虚开专用发票,或失控发票及异常凭证,给出口退税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外贸公司在实施出口骗税时,必须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查处虚开是税务机关查处税务欺诈的重要环节。
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果出口退税企业恶意骗税,将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和其他处罚;企业取得出口退税的,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适合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如果供应商包括在逃跑和丢失的联系中,外贸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被列为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3.“产能不足”涉嫌虚开
供应商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产能不足”生产企业或外贸公司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不能办理出口退税,需视为自销,缴纳增值税。
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外贸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要小心,仔细检查生产能力,注意及时跟踪交易过程,
4.假直营.真代理
外贸公司以直销的名义出口,其形成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如果它被确定为“假直营.真代理”企业将难以通过行政救济渠道进行权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