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完午饭回来,小盈就看到老客户乔总坐在办公室等候,小盈连忙招呼乔总喝茶。两人寒暄过后,乔总开始吐槽他的公司虽然上了市,但近三年行业形势不理想。他这次来深圳除了洽谈业务,也是特意想请小盈的代理记账公司帮他“诊断一下”。乔总的公司2018年勉强盈利6,700万元,较2017年减幅52%;2018年亏损1.3亿元;2019年第一季度亏损5,000万元,尽管二、三季度盈利7,000万元,但第四季度预计将亏损4,000万元左右,2020年全年预计亏损2,000~3,000万元。如果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将被列为财务状况异常,进行ST处理。
乔总的妹妹在2020年3月成立了一家知识产权商务研发服务甲公司,2020年盈利450万元,预计2021年盈利1000万元。小盈通过对乔总公司的整个财务进行梳理,发现公司专利较多,且有5个账面余额为零。拟订如果第四季度亏损额较大,导致全年亏损,就将这5项专利卖给甲公司,议价6,000万元,既可避免公司被ST,又可让甲公司凭专利技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75%扣除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分析】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为了避免财务状况异常发生,常用的手法就是进行资产处置,以增加利润、现金流。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必定涉及税务事项。如果处理得当,不但可以改善财务报表,还可以享受税收收益。资产出让方与接收方不能存在关联关系,否则证监会认为是出于不合理的商业目的,有损股民权益,否决资产处置交易。
国家从税收制度层面鼓励企业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说,高新企业适用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在自身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企业的资产、资源、信息、交易等实际条件,对照国家优惠政策,使二者有机结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对比】
筹划前,不销售专利技术:乔总的公司财务状况异常,被ST。甲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不享受加计扣除。
具体计算:
应缴企业所得税=(450+1000)×25%=362.5(万元)。
筹划后,销售专利技术:乔总的公司正常盈利,为公司脱离困境争取了2年时间。甲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专利按照20年摊销,每年摊销300万元,加计扣除225万元,2020年可摊销一个季度。
具体计算:
2020年应缴企业所得税=[450-300÷4x(1+75%)]x15%=61.07(万元)。
2020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000-300x(1+75%)]x15%=71.25(万元)。
【结果】
通过专利权的交易,不仅乔总的公司暂时摆脱了困境,而且妹妹的甲公司也获得税收方面的收益,在记账报税时可节省成本230.18万元(362.5-61.07-71.2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规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范围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