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技术创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所以特意安排财税专家来进行宣传,将政策贯彻落实,真正让技术创新企业受益小盈的代账公司作为宣讲团的一员,不仅宣讲了当前相关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还专门设置了提问环节,切实为企业破解难题。在企业提问环节中,有位老总提到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转让专利技术收入1000万元,相关成本费用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15%,如何签署转让合同对公司财税方面会更有利?小盈建议分期确认收入。
【分析】
根据税收现行政策,该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公司签试投术转让合同时,明确收款分为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固定部分800万元在产权转移时支付,浮动部分200万元在第二年实际使用效果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后支付。合同这样约定之后,第二笔付款就递延到第二年确认收入,从而节省成本。
【对比】
筹划前,一次确认收入。
转让所得=1000-300=7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700-500)x15%x50%=15(万元)。
筹划后,分期确认收入。
第一年以合同确认收款800万元确认收入,转让所得=800-300=500(万元);第二年合同确认收款200万元确认收入,转让所得小于300万元;两个年度转让所得均未超过500万元,税负为零。
【结果】
采用分期确认收入,在记账报税时比一次确认收入节省成本15万元。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