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盈最近在一个商会上认识了一位朋友佩佩。佩佩是一家有名的科技公司的软件工程师,软件编程技术很厉害,所以公司招聘时谈好的条件是每个月35000元,这个薪资待遇确实在公司属于上层。但是公司需要每月扣除2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让佩佩很苦恼。为此,佩佩直接去了小盈的代账公司进行拜访,希望小盈能为她好好筹划一下。
小盈在听完佩佩的讲述之后,思考了一番便告诉佩佩不用担心,她有办法可以帮助佩佩,但是也需要佩佩公司的配合。
【分析】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个税将工资薪金、劳务费、稿费及特许权使用费统称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同时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是打了八折的,而稿费更是打了五六折,但工资奖金无法折扣。
这项政策也为个税带来了筹划的空间,佩佩原先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企业按月发放薪酬,须按工资薪金算法计税;但如果佩佩选择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按次发放,则适用劳务费计税方式。为此,小盈建议佩佩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每季发放一次。
【对比】
筹划前,原工资形式应缴个人所得税=(35000x12-60000)x20%-16920=55080(元)。
筹划后,应缴个人所得税=[35000x12x(1-20%)-60000]x10%-2520=25080(元)。
【结果】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人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