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总是一家中小型建筑公司的老板,已经从事建筑行业将近二十年了。最近,在发小的力荐下,余总拿到了一个园区扩建的单子,预算总额1.8亿元。由于涉及的金额过于巨大,余总很小心谨慎,想把没有太大把握的项目转给更专业的公司去做,这样更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但是这样一来,所有的合同签订完毕后,余总需要缴纳二次印花税,这么算下来也有好几万元了,余总有些发愁。于是特意去找了经营代理记账公司的老乡小盈,希望小盈能替他出谋划策。
【分析】
小盈在了解情况后,建议余总在合同签订时要化繁为简,尽可能少立应税凭证,由园区企业分别与余总、余总聘请的专业队伍签订合同。同时,建议余总通过财务总监向老板解释,这样肯定不会增加园区企业税收负担。承诺对所有的工程质量向企业老板负责,工程款结算的事由余总自己处理,也避免了重复纳税。在合法的情况下,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对比】
余总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企业厂房建设业务,总计金额为1.8亿元。因业务需要,余总又分别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合同记载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和4000万元。
筹划前,余总建筑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双方应各纳印花税=18000x0.3%=5.4(万元)。余总建筑公司分别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则余总建筑公司应纳印花税3.6万元。
余总建筑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9万元。
筹划后,四家公司合理筹划,减少转包环节,由企业直接与三家公司签订6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承包合同。则其他方应纳印花税不变,余总建筑公司应纳1.8万元。
【结果】
当选择减少环节,分别签订合同时,园区企业、甲公司、乙公司税负不变,余总建筑公司在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省成本7.2万元。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