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早些年响应国家双创政策的号召,注册公司自己当了老板。又因为这几年跨境电商比较火,菲菲也有意要发展进出口业务。所以去年,菲菲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区内创办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甲公司。甲公司的业务量跟预期相比相差不大,预计2021年将实现营业收入3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
在经过测算后,菲菲觉得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太多了,所以特意找了在财务代理公司工作的老同学小盈,希望她能为自己好好筹划一下。
【筹划前】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x25%=750(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筹划后】
小盈建议菲菲的甲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0x4%x25%=300(万元)。
【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每年在记账报税时可以减轻所得税负担:500-300=200(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