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同学聚会,多年未见,老同学们在酒过三巡之后就开始聊起了自己的生活。老李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他提到目前正计划成立一家公司来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贷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买卖业务。因为涉及到他接触不深的财税领域,老李特意拉来在财务代理公司工作的老同学小盈,想让她好好做个税务筹划。
经过详细了解,小盈得出以下信息,老李的公司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大概为1300万元,在仅考虑增值税的情况下,小盈开始进行分析。
【筹划前分析】
老李的公司每年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x6%=78(万元),由于金融商品买卖的进项税额很少,甲公司每年需要缴纳增值税约78万元。
【解决方案】
因为老李预计创办的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产品的买卖业务,所以小盈建议老李,在进行公司注册时选择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的方式来从事上述金融产品的买卖业务。这样,根据现有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老李就可以免纳增值税。
【结果】
通过纳税筹划,在进行记账报税时,老李每年可以减轻增值税负担约78万元。
【简明法律依据】
1、《增值税暂行条例》;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