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天盈-公司注册-记账报税
关闭菜单

前海天盈欢迎光临深圳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前海天盈工商税务一站式平台!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755-23707422

工商财税资讯

工商财税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商财税资讯 - 记账报税

什么是虚开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给虚开下了定义。解释的第一条规定:

  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什么是虚开发票?

  特别提醒之虚开发票带来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②虚开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上述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各位会计和老板们,虚开行为切不可取啊!不仅仅是罚款的问题,严重更会触犯刑法!!!

关注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联系客服联系客服

前海天盈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邮箱:guhuan06@163.com

客服热线:139 0245 7131   服务热线:0755-23707422

网址:https://www.qhty.cc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0号金源商务大厦A座3A22

前海天盈工商财税一站式服务 - 前海天盈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粤ICP备20000590号 技术支持:新创翼 XML地图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config.title}

139 0245 7131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关闭
    微信

    长按二维码加微信

    手机:139 0245 7131